关于穗房地证字第537771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东山区东华西路启正上街45号地下室原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537771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定45131。
2024年5月9日我局依申请办理了该业转移登记,但穗房地证字第537771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穗房地证字第537771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9日
位于东山区东华西路启正上街45号地下室原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537771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定45131。
2024年5月9日我局依申请办理了该业转移登记,但穗房地证字第537771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穗房地证字第537771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