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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4434733号《不动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30 17:21:0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海珠区晓港西马路69号601房以叶华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4434733号《不动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06登记1027383号。

  2024年8月30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1214081号案核准该业继承登记,但粤房地证字第C4434733号《不动产权证》已遗失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证字第C4434733号《不动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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