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房地证字第871329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位于海珠区新港中路大江苑南贤大街3号东梯401房以余幼珠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871329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富字34320号。
2024年9月2日,黄彩霞申请办理该业继承登记,我局已以2024登记01230105案核准,但穗房地证字第871329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871329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