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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房地证字第831827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02 17:04:3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周门路周门街144号202房以黄玉流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831827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富65843号。

  2024年08月22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6042761号案核准该业继承登记,但穗房地证字第831827号《房地产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穗房地证字第831827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4年09月02日-2024年09月23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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