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番府集建总字第20-002857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横沥镇大元村大元围2队的土地以周龙宽名义申领了番府集建总字第20-002857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字号为南集用2041843号。
2024年8月21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4080257号案核准该业注销登记,但番府集建总字第20-002857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番府集建总字第20-002857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