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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证字第2503697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03 17:37:4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黄阁镇东湾村吸水脚的房屋以樊银彩名义申领了粤房证字第2503697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字号为南登记19882005592号。

  2024年8月15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4064479号案核准该业注销登记,但粤房证字第2503697号《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证字第2503697号《房屋所有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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