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房地证字第52806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白云区广园中路1207号701房房屋以翁国校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52806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统字243821号。
2024年8月30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6044366号案核准该业继承登记,但穗房地证字第52806号《房地产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52806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24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