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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125392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567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03 18:17:1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黄埔区翠宇一街4号1901房以广州市万卓置业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125392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20登记1444807号;以卢子亮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567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7预登01723501号。

  2024年9月3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11024980核准该业转移、抵押登记,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125392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567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125392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5675号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24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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