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325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开发区悦然一街3号1203房以方良杰名义申领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325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24登记01085994号。
2024年9月5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1232712案核准该业抵押权注销登记,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325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已遗失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325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