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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房地共证字第029188号《房地产共有(用)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05 16:06:4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泮塘路仁威庙前街52号以黄小玲名义申领了穗房地共证字第029188号《房地产共有(用)证》,登记字号为统149538。

  2024年8月28日,我局已以24登记06042881号案核准该业依嘱托注销登记,但穗房地共证字第029188号《房地产共有(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共证字第029188号《房地产共有(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24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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