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6854005号《房地产权证》、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2322、0006259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荔湾区南岸路荟文三街1号2302房以王祥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深圳市大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名义分别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6854005号《房地产权证》、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2322、0006259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08交登1533362号、21登记06027429号、21登记01211994号。
2024年9月4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6044941号案核准该业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但粤房地证字第C6854005号《房地产权证》、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2322、0006259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证字第C6854005号《房地产权证》、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2322、0006259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26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