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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000831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06 18:54:3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白云区广园中路190号905房,以周永才名义申领了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00083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23登记10001548。

  2024年9月5日,周奕臻、周永才申请办理白云区广园中路190号905房的二手交易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书(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000831号)。申请人已具结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000831号《不动产权证书》确有遗失,因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000831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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