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103499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御寰一街2号2001房的房屋以沈明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103499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9预登04370037号。
2024年9月6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4087095号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103499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103499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