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20236245号等6本《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小谷围街风茂街9号6栋202房等6宗不动产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等名义分别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20236245号等6本《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详见附表)。
2023年10月9日,我局依申请及相关规定核准了上述不动产的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20236245号等6本《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20236245号等6本《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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