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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62446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8730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06 22:00:3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荔富街1号405房的不动产以关伯源名义分别申领了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62446号《不动产权证书》;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8730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9登记12542526号。

  2024年9月4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2023)粤0104执285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注销19登记12542526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62446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8730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62446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8730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2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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