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房地证字第44226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同福西路洲咀大街15号401房房屋以刘德泰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44226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统字348806号。
2024年9月5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59983号案核准该业的继承登记,但穗房地证字第44226号《房地产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44226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