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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03103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06 18:24:3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颐和盛世二街8号302房的产权以范子辉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03103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花房0630358。

  2024年 9月6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127483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03103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03103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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