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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1994-0122010187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作废公告

来源: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10 11:28:1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从化县街口新城中路84号土地的1994-0122010187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公告期:2024年9月9日至9月29日

  产权人(已故):谢棉溪

  声明人(继承人):谢红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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