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45023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403489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1695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黄埔区碧林五街21号以邓后彪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45023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20登记5367981;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40348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登记05607606;以广州市花都万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1695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1登记05025960。
2024年9月6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11025217号核准该业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二手交易或互换登记,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45023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403489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1695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45023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403489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1695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