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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萝林证字(2011)第0200031号、穗萝林证字(2011)第0200136号《林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10 17:52:0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萝岗区联和街黄陂社区(不动产单元号:440112012001JL00006W00000000)的房屋以萝岗区联和街黄陂社区荔枝山经济合作社名义申领了穗萝林证字(2011)第0200031号、穗萝林证字(2011)第0200136号《林权证》,登记字号为2011林登16002983号、2011林登1600298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穗府行复[2018]2168、216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上述权证。2024年9月6日,我局已依法按程序注销该权证,但穗萝林证字(2011)第0200031号、穗萝林证字(2011)第0200136号《林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萝林证字(2011)第0200031号、穗萝林证字(2011)第0200136号《林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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