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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30262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海珠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11 10:17:3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嘉鸿二街13号1108房房屋以林诗琪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30262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1登记08034849号。

  2024年9月6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59945号案核准该业的更正登记,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30262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30262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8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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