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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840023552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海珠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11 10:48:1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金碧一街4号2201房房屋以刘碧聪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840023552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09交登8012012号。

  2024年8月30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58100号案核准该业的转移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840023552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840023552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8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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