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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89430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89431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11 10:54:1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市桥街东环路163号桥汇楼905以万琪、马定乐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89430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8943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 :201787936号。

  2024 年9月10日,我局依据申请人万琪、马定乐申请转移登记注销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89430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8943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787936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89430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89431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89430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89431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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