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07451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98号大院9号403房房屋以谢广华名义申领了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0745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23登记08016987号。
2024年8月28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57996号案核准该业的继承登记,但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07451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07451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8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