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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房地证字第C2520323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11 14:35:3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越秀区(原东山区)东湖路永胜上沙5号2601房以邹汉瑜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C2520323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03交登98828。

  2024年9月10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1234861号案核准该业变更登记,但穗房地证字第C2520323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C2520323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 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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