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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4218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56585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2289号等《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11 16:31:3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大石街迎宾路201号星河湾星座园1栋4座302不动产以邱福郎、侯兴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4218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56585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2289号等《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 :201628954。

  2024 年9月9日,我局依据(2023)粤01执38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4218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56585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2289号等《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628954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4218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56585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2289号等《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4218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56585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2289号等《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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