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2550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洛浦街南浦岛新浦南路海龙湾花云轩3梯902的房屋以黄楚风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15318号《不动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1登记02025412。
2024年9月9日,我局依申请及相关规定核准了上述不动产的二手交易登记申请,因申请人遗失了不动产权证原件,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15318号《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15318号《不动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