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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050050992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11 16:48:4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白云区同和中路28号之一原以广州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050050992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1登记10029857号。

  2024年9月11日,我局依(2024)粤01执61-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050050992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050050992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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