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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965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14 10:59:3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海珠区向荣巷9号1907房,以卓玉英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965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7登记1021937。

  2024年9月11日,伍昊铨、黄翠琼、卓玉英申请办理海珠区向荣巷9号1907房的转移登记和抵押权注销登记,需收回原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965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人已具结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965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确有遗失,因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965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1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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