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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140081419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19 17:44:5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越秀区东风东路699之13号3801房以吴昌礼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140081419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09交登1521253号。

  2024年9月19日,我局已核准上述不动产变更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140081419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140081419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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