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萝林证字(2011)第0400431、0400432号《林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大涵村以萝岗区九龙镇大涵村第一、二经济合作社名义申领了穗萝林证字(2011)第0400431、0400432号《林权证》,登记字号为2011林登16000082。
2024年10月29日,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大涵村第一、二经济合作社(原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大涵村第一、二经济合作社)申请办理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但穗萝林证字(2011)第0400431、0400432号《林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萝林证字(2011)第0400431、0400432号《林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