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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1050059952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14 10:49:5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白云区金新三街166号1002房房屋以王晨名义申领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1050059952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2登记10012898号。

  2024年11月12日,王晨申请办理白云区金新三街166号1002房房屋的二手交易、抵押权首次登记,需收回原房地产证,申请人已具结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1050059952号《房地产权证》确有遗失,因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1050059952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4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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