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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2918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070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14 15:28:1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塞坝路46号804房以梁国俊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2918号《不动产权证书》,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070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8登记6001896号。

  2024年10月31日,我局已以24登记06054177号案核准该业涂销抵押、交易登记,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2918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070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2918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070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4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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