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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76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14 17:54:5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越秀区东湖路136号2705房以陆宏波名义申领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76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4年11月14日,我局已核准该业涂销登记,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76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76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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