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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13609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1361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15 16:27:5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恒大翡翠北街1号之四(13栋2单元)503房以王伟玮的名义申领了证号为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13609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1预登03002858。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的名义申领了证号为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13610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1预登03002858。

  2024年11月15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164179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13609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1361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13609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1361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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