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房证字第0064509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荔湾区中山七路车珠巷2号以莫富强名义申领了穗房证字第0064509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字号为统58453号。
2024年11月08日,我局已以24登记06056663号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穗房证字第0064509号《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证字第0064509号《房屋所有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06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