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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10121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19 11:14:5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江府大道58号之一地下车库负一层97号的不动产以徐子滔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1012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2登记13181119。

  2024年10月28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注销22登记13181119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10121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10121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2月10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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