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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0005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19 11:33:0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保利鱼珠南一街6号1105房以广州物产美通贸易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0005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1登记01078402。

  2024年11月18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5119211号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0005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0005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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