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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花0300167650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19 10:41:3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2024年11月15日,申请人持(2022)粤0114执恢546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街大道63号之六嘉信华庭11栋302房产权的转移登记并注销全部登记事项。

  经核查,该产权以陈晓逸名义申领了穗花0300167650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花房0540908。

  我局依法已以2024登记03163982核准登记,但穗花0300167650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穗花0300167650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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