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天林证字(2004)第0011号《林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20 16:13:4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天河区渔沙坦村以渔沙坦村民委员会名义申领了穗天林证字(2004)第0011号《林权证》。

  2024年11月18日,广州市渔沙坦盛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办理了林权变更登记,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但穗天林证字(2004)第0011号《林权证》因系统问题无法在系统注销该证,需挂网注销此林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天林证字(2004)第0011号《林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