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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126147、0210159585《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它项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20 16:46:2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市桥街东平路48号康泰花园8座首层以李光炜名义申领了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126147、0210159585《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它项权证》,不动产登记字号为201067903号。

  2024年11月18日,我局依据(2024)粤52执48号《执行裁定书》、(2024)粤52执48号 《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126147、0210159585《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它项权证》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126147、0210159585《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它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126147、0210159585《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它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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