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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房地证字第715972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海珠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21 10:47:1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晓港西马路153之1号602房房屋以龙锦烆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715972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荣51666号。

  2024年11月7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73047号案核准该业的继承登记,但穗房地证字第715972号《房地产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715972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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