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为解决南沙逸涛半岛三期嘉苑低层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经研究及初步审定,拟对该项目采取先以开发企业名义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再根据网签合同为购房者办理一手转移登记的办理方式,现征求购房者及利益相关方意见,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2024年4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且经拟申请办理一手转移登记的购房者确认对该公示内容无意见,我机构将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详见公示清单)。完成首次登记后,请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尽快签订网签合同,并持网签合同办理一手转移登记,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所造成的后果由开发企业和购房者自行承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附件:公示清单
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