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4〕210号)
现有申请人麦健波、韩笑梅持用地、规划文件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沙头街麦地后街10号房屋的不动产权首次、继承登记,需现场公告。该房屋规划用途:住宅,层数:地上1层,房屋建筑面积:88平方米,宗地面积:88平方米。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3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