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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公示公告

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4〕205号)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18 15:26:3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刘锦波持位于番禺区南村镇钓台坊大街二巷8号(原番禺县南镇村员岗村图南坊)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10101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5-008121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更正、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刘华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41.33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41.47平方米,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41.47平方米办理更正、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12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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