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4〕252号)
现有申请人冯艳森、冯翠华、韩然持位于番禺区沙湾街三角地街18号(原番禺县沙湾镇古东村上街坊三角地1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508714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11-004501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更正、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冯铨汉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61.53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60.26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60.26平方米办理更正、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20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