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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指引

“交房即交证”服务外部工作指引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06 09:16:2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一、服务范围

  已办理预告登记(含预告抵押登记)且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抵押权人、购房人可在“交房”前申请增量房转移登记和预告抵押转持证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预审核通过,申请人完税并缴纳登记费后,购房人“收楼”时可一并“领证”,实现“交房即交证”。

  二、申请方式

  “交房即交证”服务,采取专项申请、专人对接、有序开展的模式,即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企业服务专窗”受理开发企业相关申请,指引开发企业与“交房即交证”服务专人对接。经对接确认申请项目符合“交房即交证”相关范围和条件后,登记机构、税务部门协同开发企业制定“交房即交证”服务计划,落实相关保障,指导完成增量房转移登记、预告抵押转持证抵押登记网上申请,共同提供“交房即交证”服务。

  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企业服务专窗信息

机构名称

地  址

企业服务专窗

咨询电话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

37585487

荔湾区登记中心

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

81503276

黄埔区登记中心

黄埔区大壮国际广场G2栋二层

32363143

天河区登记中心

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

85643018

海珠区登记中心

海珠区宝岗路65号

34384420

白云区登记中心

白云区景云路36号

86343733

番禺区登记中心

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

84645885

花都区登记中心

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86835477

南沙区登记中心

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

39914008

增城区登记中心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

82629999

从化区登记中心

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128号

87968876

  三、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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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事项

  (一)筛选开发项目。开发企业有意向申请“交房即交证”服务的,提前筛选名下相关项目,主动与登记机构对接,明晰“交房即交证”服务范围和条件。

  (二)对接工作计划。项目经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开发企业和登记机构、税务部门协同制定“交房即交证”服务计划,落实相关服务保障。

  (三)收集办证材料。开发企业根据联合制定的“交房即交证”服务计划,将项目“交房即交证”服务内容及计划通报相关业主,明确服务事项及办理方式,收集办证材料(含转移登记申请材料、涉税材料、抵押登记申请材料)。

  (四)提交案件申请。购房人委托开发企业在“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完成增量转移登记申请;涉及预告抵押转持证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委托开发企业合并提交抵押登记网上申请。

  (五)配合现场核验。“交房”现场服务当天,开发企业负责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派人协助登记机构、税务部门现场核验工作;如无需到交楼现场核验的,可由开发企业将资料送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核验。

  (六)协助发纸质证。开发企业协助有需要的小业主办理纸质证书的领取、分发等工作,或根据“交房即交证”服务计划协同登记机构完成快递寄证或现场发证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办理期限。“交房即交证”项目相关房屋,开发企业通过“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提交案件申请后,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交房”现场核验后登簿,即时核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交房”具体时间可由登记机构和开发企业协商确定。

  网申路径:①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系统专区-业务系统-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②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优化营商环境”专区-“不动产登记”专区-办事入口-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或直接输入以下网址登录:https://bdcws.gzlpc.gov.cn/gzwwsq/#/entry。

  (二)申请材料。“交房即交证”服务,采取“网上申请+现场核验”模式,网上上传扫描影像件、现场核验收取原件材料,前后材料须一致。主要材料如下:

  不动产登记资料:

  1.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如有抵押权登记的,需一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已办理预告登记的免予提交,但申请登记时身份证明已变更或失效的仍须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明(原件核验,已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还须提交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

  4.不动产附图(复印件,申请人数+1份)

  5.税务部门的纳(免)税证明(原件1份,提供电子税票信息的免予提供纸质证明)

  6.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办理情形)

  涉税业务资料:

  1.全额购房发票

  2.预售房面积差异报告(属于预售房的提供)

  3.申请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的提供:

  (1)购房人户口簿(包括首页及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页,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2)购房人婚姻情况证明(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备注:1.为简化申请程序,提升“交房即交证”服务体验感,抵押权人委托开发企业代为提交申请表和抵押登记相关材料。

  2.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可自行选择先行完税或网申并联核缴税。先行完税情形,开发企业提交案件申请时,需上传完税证明;网申并联核缴税情形,开发企业提交案件申请时,一并上传核税材料,供税务部门后台并联核税。

  (三)办理机构。“交房即交证”服务项目由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越秀区项目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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