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窗口指引

窗口指引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0-23 17:32:3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单位名称: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 - 12:00;下午1:00 - 5:00

            星期六上午9:00 - 12:00

业务咨询:020-12345

业务范围:

  1.中心四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原黄埔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抵押权登记、其他登记(转移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换证登记、补证登记)、地役权登记业务;荔湾区和白云区历史用地首次登记、中心六区(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原黄埔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查封登记;

  2.中心六区国有建设用地上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房屋预告登记、房屋首次登记、查封登记;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上存量房登记,包括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换证登记、补证登记、抵押权登记、居住权登记业务;

  3.黄埔区的市级审批海域使用权登记业务。


  注意事项:

  1.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上存量房登记,包括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换证登记、补证登记、抵押权登记、居住权登记业务,由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增城区、番禺区、南沙区、花都区、从化区登记中心通区办理;

  2.未提交继承公证书或司法文书的继承登记在房屋所在区登记中心办理;属越秀区的,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