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国房法字〔2008〕144号
相对人:陈耀成,男,身份证号码440102640314187,住址:广州市黄沙大道169号之二604房。
查明:
本局认为,陈耀成在
撤销云统字第99537号(穗房地证字211233号)、第99536号(穗房地证字211234号)所列全部登记事项。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OO八年十
相对人:陈耀成,男,身份证号码440102640314187,住址:广州市黄沙大道169号之二604房。
查明:
本局认为,陈耀成在
撤销云统字第99537号(穗房地证字211233号)、第99536号(穗房地证字211234号)所列全部登记事项。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OO八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