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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决定书(已归档)

声 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05-06-12 16: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穗国房法字[2004]40号行政处理决定书,现声明东山区光明路黄花新村35105NO.0002318号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作废。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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